江苏联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恶劣事件已发生十几天了,全国网民的声讨、谴责、怒骂声一片,但并未见江苏联通公司“出来走几步”。我注意到,很多网民还是翘盼着江苏联通公司出来走几步的。那么,江苏联通公司会出来走几步吗?以鄙人所见,他们是不会出来走几步的。
网文《江苏联通,你为何要侮辱岸英?》中有这样的质问:“这样的耻辱事件竟然由一家央企官微发出?这还有人性可言吗?”实际上还可以再追加上一问:“你们还有党性可言吗?”在这篇文章后面的留言中我看到了这样的发问:“你们主管部门怎么管的?你们的党建工作学到狗肚子了吗?”这一质问,我以为质问到了要害。江苏联通公司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恶劣事件,核心的关键点正是反映了江苏联通公司党委班子的党建党性问题。一个单位党委班子的政治建设软弱,这个单位就必然会发生政治性案件。由此的这样一个逻辑下,江苏联通公司发生这样的恶劣违法事件就不足为怪了,所以,这也是我分析他们不会出来走几步的原因。如果他们的政治站位够,早就会处理当事人、进行教育整顿、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可惜,江苏联通公司党委政治缺位。而这也是广大网民最为担心的,这样的一班人,能管好国家和人民的“码头”吗?
著名文艺评论家陈先义先生写了一篇网文,题目叫《江苏联通,你怎能装聋作哑?》,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给江苏联通公司画了个像——装聋作哑。那么,如何点读江苏联通公司的心理呢?余以为不外乎三个字:“否,耗,混。”
否,就是想否认有罪。死不认罪奈我何?可事实是,死不认罪不等于没罪!全国著名律师赵小鲁的文章《诋毁英烈者,必受法律惩罚》,对江苏联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恶劣事件作了权威性的法律分析,给出了符合国家法律的权威结论。“蛋炒饭”这一段子,是反动公知精心编造的诋毁侮辱毛岸英烈士的谣言,已经形成了特定的社会含义和政治含义。在毛岸英烈士生日的这一天,江苏联通官方微博又一再用“蛋炒饭”这个特定含义的名词,公然污蔑诋毁毛岸英烈士。我们可以清楚的判断:从江苏联通官方微博这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表现形式和行为表现形式的社会后果的整体看,他是一起严重的诬蔑诋毁毛岸英烈士的恶劣事件。明白的说,污蔑诋毁伟大的抗美援朝英雄毛岸英烈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就是犯罪。这个罪,否,是否不了的!
耗,就是想默不作声,耗时间,耗民心。不否认,一件事时间久了,在人们的记忆中就淡忘了。但余以为,那肯定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像江苏联通公司所发生的这样的恶劣事件,那是戳人民心窝子的犯罪事件,时间不会消磨它的犯罪事实,也不会改变它的犯罪性质。至于民心,我想更是鲜明的,从它们发微博含沙射影、曲笔隐晦侮辱毛岸英烈士的信息一露头,就被人民所识破,遭到人民的痛斥、谴责和声讨。乾坤朗朗,绝不要低估了人民捍卫毛主席的决心,不要低估了人民捍卫以毛岸英烈士为代表的人民英烈的决心。我想,你江苏联通公司的账,人民是记下了。耗,是结不了账的。
混,就是想蒙混过关。关于这一点,陈先义先生说的好,江苏联通公司“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企业,必须责无旁贷的受到人民的监督。躲避逃脱都不是正道。” 我们知道,江苏联通公司是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直属的省级层次的企业,是国家的基本团队,应有基本的政治立场,应有基本的道德情操。几十年来,以美帝国主义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和国内敌对势力,大搞红色历史虚无主义,想千方百计诋毁中华民族的革命英雄,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和英雄信仰,最后腐蚀瓦解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以达到它们毁我中华的罪恶目的。所以,江苏联通公司对于自己微博发生的侮辱毛岸英烈士的恶劣事件,就应有鲜明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责任,决不应把自己混同于反动公知,能混就混。混,是过不了关的。
另外说一句,如此的心态,莫非有难言之隐?如发微博的人是某位领导的公子或是小姐。如是,那就更要清醒,政治事大,莫要徇私枉法。赵小鲁律师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济振兴是基础,精神振兴是灵魂。所以,捍卫英雄名誉,是应对霸权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和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的核心斗争,是捍卫中华民族精神的灵魂,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盛衰成败的‘胜负手之战’。”“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每一位革命先烈的名义和荣誉,绝不允许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玷污我们的革命英雄。”
本文最后声明,支持赵小鲁律师的建议:对江苏联通官方微博侮辱毛岸英烈士事件,由江苏省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建议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对江苏联通公司进行教育整顿。
(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后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毛泽东精神》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教师,中国人民解放军育才金奖得主,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创始会员,中国红色管理研究专家,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泰山红色文化研究院院长,汪清童长荣红军小学红色教育顾问,下北罗村荣誉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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